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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及条件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及条件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及条件 1.偿还贷款提取: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及非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 按自然年度界定,商贷的,一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前还款的,只要当年没有提取过,这一年里,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额度为这一年实际还款金额。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借款合同; ③、最近一期还款证明(即贷款银行出具并签章的最近一期已扣划贷款的证明;合同约定在银行柜台直接交现金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签章的最近一期现金缴款单;合同约定采用活期存折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最近一期扣款...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及条件 1.偿还贷款提取: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及非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 按自然年度界定,商贷的,一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前还款的,只要当年没有提取过,这一年里,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额度为这一年实际还款金额。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借款

  ; ③、最近一期还款证明(即贷款银行出具并签章的最近一期已扣划贷款的证明;合同约定在银行柜台直接交现金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签章的最近一期现金缴款单;合同约定采用活期存折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最近一期扣款

  的存折;合同约定用银行卡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签章的最近一期扣款证明。); ④、配偶提取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仅限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主借款人:是指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提取额度为:账面留存近三个月交存额(夫妻双方每年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和);借款人及其配偶每一公立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2.支付房租提取: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资料: (1)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金缴纳证明; (4)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申请时限: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2、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条件和对象为: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资料: (1)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已婚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申请时限: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三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3.购买商品房提取: 社保代理、人事外包,139********,刘先生 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时,买受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手续,应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户口簿)。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非配偶且非直系血亲关系时,主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非主购房人仅限本人提取;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额按照《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办理。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1、购买预售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所需资料: ①、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三年之内(非网上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②、首付房款凭证; ③、有效身份证件; ④、配偶提取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⑤、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额度为: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交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2、购买现房所需资料: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房屋产权证(登记时间三年内); ③、契税完税证; ④、购房发票; ⑤、有效身份证件。 ⑥、配偶提取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⑦、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额度为: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交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4.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户籍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户籍信息证明、户口迁出证明等)。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提取额度为: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5.享受低保提取: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区县民政局出具的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 4、如销户提取时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提取额度为: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时做消户处理。 6.重大疾病提取: 重大疾病指:慢性肾衰竭、恶性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手术、主动脉手术以及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疾病。 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是指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最近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已超出本地区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收入(统计局每年公布一个数据),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病案首页复印件; 4、医院出具的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院外购药发票还须有医院处方,时间在一年之内); 5、非本人患病的提供婚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提取额度为: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最近一年自付医疗费用总额,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7.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家庭发生大额支出费用并已超出本地区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收入,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公安部门或区县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 ③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大额支出费用发票(时间在一年之内); ④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 提取额度为: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8.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提取: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时需提供: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证明; ③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④户口簿; ⑤其他需提交的证明

  。 提取额度为: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9.购买单位出售的公房(只针对西安的集资建房):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 3、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 4、职工交纳房款凭证(缴纳房款时间在一年之内); 5、配偶提取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额度为: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交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注:职工未全额交清房款的,按照《西安地区单位售房款、集资建房款缴存和支取管理规定》,其提取的公积金将转入售房单位在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的其他住房资金专户,用以抵交房款。 10.购买拆迁安置房: 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拆迁安置房,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

  (协议签订时间在三年之内),缴纳房款凭证; 3、如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分房证明、财务费用结算表和缴房款凭证; 4、配偶提取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额度为: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交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11.在职去世提取公积金: 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需提供: ①、死亡证明(包括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死亡判决书等); 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③、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去世职工所在单位需加盖公章);、④、继承人与去世职工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户口簿等); ⑤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 两人或多人具有继承权的,委托其中一人办理提取手续,并提供书面委托书。 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申请领取。 提取额度为: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注: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申请领取,第一顺位继承人都不在世的情况下,(1)继承人在写书面申请时,内容必须写清楚他们的所有情况及关系,并注明如果出现什么情况,责任自行承担。(2)出具父母不在世的证明。(3)出具去世人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12.购买二手房提取: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地产买卖契约; 3、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登记时间在三年之内); 4、契税完税证; 5、购房发票; 6、配偶提取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7、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额度为: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交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13.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和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的住房。 1、农村建造自住住房,须提交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 ③、宅基地户主的农业户口薄; ④、村民委员会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 ⑤、婚姻或家庭关系证明; ⑥、相关费用发票(时间在三年之内); ⑦、配偶提取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⑧、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额度为: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交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2、城镇建造自住住房,需提交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土地使用证; ③、城镇规划部门批准的居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④、相关的费用发票(时间在三年之内); ⑤、配偶提取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⑥、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额度为: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交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14.退休提取: 退休提取前,应当先由所在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1、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须提交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提取额度为: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2、未达上述年龄,但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须提交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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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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