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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退休去世等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等,详情见正文。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2、对于年满55周岁并且个人公积金已停缴、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女性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2)退休证原件或人事组织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养老保险机构的退休审批表。无法提供审批表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上述机构公章。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1、死亡证明原件(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能够反映职工已死亡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作出的死亡判决书等);

  4.(1)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提供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能够说明提取人与死亡职工关系的材料;

  (2)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5、其他相关资料:两人或多人具有继承权的,委托其中一人办理提取手续,并提供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国际港务区政务中心、浐灞商务中心、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在线进入公积金提取入口,查看提取额度,条件,材料,流程,地址等最新消息。

  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西安公积金贷款利率、要求、政策等,本文将持续更新西安公积金贷款最新消息。

  陕西省直公积金启动风控二级响应措施,于2024年2月1日起实施,暂停受理陕西省外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西安退休后可将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全部提取,退休提取可以在线上提取,也能在线下提取,详情见正文。

  不影响,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无关。具体可贷额度根据所购住房的状况、价格、还贷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不影响。2022年5月28日起西安取消了原有对缴存余额不足2万元缴存职工贷款额度的限制。具体可见正文

  西安公积金还商贷提取可通过秦务员APP、陕西政务服务网、支付宝进行在线提取,具体流程图如下。

  进入秦务员APP首页,点击首页“公积金”,或右下角“办事”即可进入公积金提取页面。

  2023年8月18日,西安住房公积金发布了与关中城市群公积金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些城市的公积金可以用于西安市购房,与西安公积金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西安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贷款额度是多少?本文为您介绍西安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办理流程等实用信息,欢迎收藏关注扩散!

  非本市户口离职:职工为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详见正文。

  【导语】: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等,详情见正文。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2、对于年满55周岁并且个人公积金已停缴、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女性退休职工,提取时需提供:

  (2)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2)退休证原件或人事组织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养老保险机构的退休审批表。无法提供审批表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上述机构公章。

  (3)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1、死亡证明原件(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能够反映职工已死亡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作出的死亡判决书等);

  4.(1)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提供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能够说明提取人与死亡职工关系的材料;

  (2)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5、其他相关资料:两人或多人具有继承权的,委托其中一人办理提取手续,并提供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国际港务区政务中心、浐灞商务中心、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更新于: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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